今天排里的任务是出去巡逻和护送人员去空军基地,顺便从机场接一些从美国回伊拉克的人员。由于我要等待处理“赡养费”事件,就没有跟着去。
8:30分,连士官长来到帐篷,叫我一起去营部,看样子他很重视这件事。我们到了营部,等了大约五分钟,营部的人说,律师不在,你们先回去吧。等他回来,再通知你们来。
在回去的路上,我越想越蹊跷,在起诉书上,白纸黑字,准确无误的写的我的名字--GUOCHEN,而且我的社会保障号码也丝毫不差,更令人肝儿颤的是,诉讼金额是我应支付我的德国老婆吉安娜·陈从2007年3月至今,每月赡养费300美金!!这与我向美军追讨的中文津贴数目竟然惊人的一致!!
我靠!陆军承诺我每月300美金的中文津贴不但没有领到,我还没来得及爬上吊塔讨薪,反被倒追300美金。。。。
我大胆并合理推测,在陆军某个部门在处理300美金的申请案时,刚写了个抬头(所以抬头是正确的)电脑就荡机了,或者接了一个电话,或者出去撒了泡尿,吃了顿饭,或者渡了一个周末。回来后心不在焉,随手抄起一个300美金的申请案就填,阴差阳错,把我的300美金中文津贴申请写成另一个大兵,而把他的300美金赡养费申请张冠李戴给我。对于他们来说,反正都是300美金,反正都是由陆军出,给谁不是给?发生这样的事,我不吃惊,我不生气,我很平常心,因为,这就是我十分熟悉,朝夕相处的美国陆军。。。。
在美军,一个士兵结婚,有了孩子,陆军会每月发给他额外的家庭津贴,住房津贴,孩子免费上幼儿园小学等各种津贴,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证据是查看我每月的工资单,我有领过吗?我不领?我傻啊?!
再说了,我从小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白要,不能不劳而获,偷摘他人的胜利果实,不劳动者不得食,无功不受禄。。。。
我一整天就一个人在帐篷里,一边等通知,一边玩游戏,吃薯片,看电影。直到晚上,律师也没来找我。
晚上9点多钟,战友们带着大包小包的回来了,每个人都在空军基地的军人服务社里买了一些新玩意。新款ipod,新款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之类的,那里的军人服务社比陆军的大,货品也比较新,比较全。
德国女人吉安娜·陈没有收到300美金赡养费干我什么事?我到伊拉克是来打酱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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