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北京6月18日报道,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已经就东海问题达成了原则共识,但具体的细节还有待中日两国进一步磋商。
我反复研读了相关资讯,我认为这是我们的一步妙棋。为什么这么说呢?
共同开发原则早已确立
“东海共识”有两点核心内容:一是双方在东海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二是双方在东海北部海域迈出共同开发的第一步。这项共识是双方经过三年多时间艰苦磋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的冷静、务实和智慧,从中可以看到双方决心使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的强烈意愿。这就是共同开发原则。
中日共同开发的原则其实并不是今天才提出来的。早在30年前,中国政府和邓公就对东海有关问题多次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为妥善解决东海问题,中日双方于2004年10月启动东海问题磋商。
其中最富有成果的一次讨论,是在2005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于东京举行第三轮中日东海问题磋商。当时,双方就东海划界谈判和资源开发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应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认真探讨在东海开展共同开发的可能性,并沿着这一方向作出积极努力。
中日双方此次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原则共识,标志着这一重要构想开始付诸实践,契合和平、合作、发展的时代潮流。
共同开发不涉主权
应该说,中日双方达成的原则共识,是一个互利双赢的结果,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政治上,这表明中日作为两大邻国有诚意、也有能力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安全上,东海的和平与稳定,势将推动中日安全协商和两国合作;外交上,有利于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推动建设和谐周边、和谐亚洲;经济上,将推动中日加强在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给双方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更主要的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中日双方求同存异的一种努力,是双方解决彼此矛盾的一次成功的尝试,也就是,两国本着先易后难、边开发边谈判、先搞开发再谈主权的行事规则,在拉近两个彼此猜疑的大国之间的距离。这对于中日的睦邻友好也具有积极意义。
以空间换取时间
中日“东海共识”还有一个意义,那就是我们是以空间换取时间。我们知道,今后几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我们正面临许多方面的挑战,包括国际反华势力的不断挑衅。如果我们能够理顺中日关系,就算我们做些策略性让步,也是非常值得的。这便是“以空间换时间”。
“以空间换时间”的策略最早是毛主席在抗日战争的时候提出来的。据程思远回忆:“毛泽东《论持久战》刚发表,周恩来副主席就把它的基本精神向白崇禧作了介绍。白崇禧深为赞赏,认为这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后来白崇禧又把它向蒋介石转达,蒋也十分赞成。在蒋介石的支持下,白崇禧把《论持久战》的精神归纳成两句话:‘积小胜为大胜,以空间换时间’。并取得周公的同意,,由军事委员会通令全国,作为抗日战争中的战略指导思想。”
毛主席当年高瞻远瞩,提出“以空间换时间”,对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今天我们正在进行现代化攻坚战,我们也需要“以空间换时间”,好好利用今后的几年“黄金发展期”,把我们的事情办好,我们就会有更强大的国力来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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