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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春晓油气田主权权利属于中国
【北京消息】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19日在此间的吹风会上强调,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中国企业根据中国法律吸收日本企业投资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与中日两国就解决东海问题所提出的共同开发是两回事。
“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和共同开发是两回事。最重要的标志就是春晓油气田的开发必须要依照中国法律来进行合作,这也标志着春晓油气田的主权权利属于中国。这点讲清楚非常必要。”武大伟说。
武大伟表示,共同开发是指搁置主权争议,中方的主张和日方的主张都不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海域进行共同开发。在共同开发的这个区块内,不是依照中国法律,也不是依照日本法律,而是根据两国政府商定的办法和原则来进行开发。
武大伟说,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专属经济区问题还需要中日双方通过谈判解决。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就共同开发达成的共识“只是过渡性安排”。
武大伟指出,共同开发在国际上是一种新的尝试,目前为止已有20多个国家通过协商搁置争议,就海上争端作出了临时安排。中日双方这次达成的协议并不是第一个案例。
资料:中日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东方档字NO.200806180639】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
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二、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
(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附示意图):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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