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经武(1906-1971)
又名张仁山。湖南省酃县(今炎陵县)人。13岁时考入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后在爱国名将樊钟秀创办的建国军军官学校就读,一九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三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瑞金红军学校政治营营长,军委军事教导团团长,广昌基地司令员,中央军委五局副局长,会昌教导团团长,军委直辖教导师师长,军委第二野战纵队参谋长,陕甘支队第三纵队参谋长,军委二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司令员,陕甘宁留守兵团副司令员,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参谋长,中共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副参谋长、参谋长,西北军区参谋长,西安市警备司令部司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南军区副参谋长,中央军委人民武装部部长,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办公厅主任,西藏军区第一政治委员,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委一书记,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是第一、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候补中央委员、中央委员。文革期间遭到“四人帮”迫害,1971年被打成重伤惨死于秦城监狱。
张经武1906年出生于湖南省酃县(今炎陵县)一个农民家庭,早年积极参加反帝爱国运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举世瞩目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张经武同志先后担任西安警备区司令员、西南军区第二参谋长,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兼人民武装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办公厅主任,西藏军区第一政委,中央统战部第一副部长等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1951年,张经武同志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之一,全程参与了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进行的和平解放西藏的艰苦谈判,出席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签字仪式并庄严签字,为西藏和平解放做出了突出贡献。随后,他被委任为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全权代表,负责西藏全面领导工作达15年之久。1951年6月,为劝说和敦促达赖返回拉萨,张经武同志辗转香港、新加坡、印度到亚东,最早将“十七条协议”传达给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1952年初,针对西藏伪“人民会议”有计划、有步骤的分裂破坏活动,他冒着生命危险,只身带一名藏文翻译和两名警卫,登上戒备森严的布达拉宫会见达赖,迫使其宣布伪“人民会议”为非法组织,取得了同分裂势力第一次政治大较量的胜利。1954年,经过他的反复争取,促成了达赖与班禅一同进京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9年3月,他和张国华、谭冠三等领导同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顺应西藏各族人民的强烈意愿,率领驻藏人民解放军果断平息了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发动的全面武装叛乱,积极稳妥地组织进行了民主改革,彻底摧毁了腐朽、黑暗、残酷、没落的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15年间,张经武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为和平解放西藏、建设西藏、保卫祖国西南边疆、加强汉藏团结和西藏内部团结、巩固祖国统一的伟大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建立了卓越功勋,在西藏人民心中铸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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