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小的盗窃案,却如同亚马逊的蝴蝶翅膀一样,掀起了一场狂飙,几乎将上海乃至中国外贸彻底摧毁。这就是发生在1873年的故事。
这一年的上海,日子并不好过。在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冲击下,外资银行收紧银根,纷纷回收贷款。而从外资银行拆借了大量资金的本土钱庄,却被丝绸贷款死死套住:中外丝商们因价格和结算方式发生对峙,互不相让,丝绸采购季节被推迟,资金大量被压。9月份,随着一家丝行的倒闭,将近50家中国公司和20多家本地钱庄被摧毁。就在这哀鸿遍野的熊市里,一起盗窃案的判决激起了本土钱庄的同仇敌忾,联合宣布对停止向外商们发行庄票---一种由本土钱庄签发的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票据。没有庄票的支持,就意味着中国内地的广大市场对外商们关上了大门。
被盗的是德资顺发洋行(Overbeck&Co.)。顺发洋行的买办陈立堂(音译,ChenLitang),偷走了公司两张庄票,共计4000两。随后,他将其中一张支票交给了恒益钱庄,另一张则交给了德资的鲁麟洋行(此处根据《申报》;鲁麟洋行原名为Reuter,Brockelmann&Co,而英文报纸《北华捷报NorthChinaHerald》的报道记载为Pustan&Co.)的买办,以抵还其个人旧债。两天后,陈立堂潜逃。
当顺发洋行发现问题后,立即聘请律师,要求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退回该款。被拒绝后,顺发洋行向会审公廨(theMixedCourt)起诉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
根据《申报》的报道,会审公廨在调解中,要求由顺发洋行、恒益钱庄和鲁麟洋行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损失。而根据《北华捷报》的报道,会审公廨认为该由包括出票的钱庄在内的五方分摊损失。对于这样的结果,当事各方均不满意。就在会审公廨出面调解之时,一位陈姓的中方法官却下令,必须先交1000两银子押金后,才能受理此案。当事各方不服,集体上访到了上海道台,上海道台则下令将银、票暂留道台衙门。几经周折,各方最后只好接受分摊损失。
盗窃案本身了结得很快,但它破坏了本地钱庄“认票不认人”的行规,并且将庄票的权威置于外商不可靠的诚信基础上。吃了哑巴亏的钱庄不干了,联合起来反击,停止签发庄票。同时,向作为外商总商会的“西商公所”(theShanghaiChamberofCommerce)交涉。
熊市当道,大家心情都不好。而此时在丝绸价款的支付方式上,外商再度依靠外交压力,彻底否决了华商丝绸行会提出的方案,取得了暂时的胜利。钱庄的反击虽然打在外商的要害上,但他们挟着得胜之势,并没马上松口,双方开始了艰难的僵持。
随后,钱庄发起请愿签名运动,不少着急上火的外商也纷纷“旗帜鲜明”地表态赞同钱庄的主张:必须维护“认票不认人”的原则,买办监守自盗造成的损失,应由洋行自行承担,否则后患无穷。
双方耗到了1874年3月6日,眼看钱庄的封锁令外贸日益萎缩,西商公所无奈,只能宣布:顺发洋行之案为特殊情况,下不为例,今后无论洋行还是外资银行都必须严格遵照本地钱庄的规矩。上海众华商随后公告:“既奉西商公所议复仍照钱业旧例,遵即知会钱庄出票行用矣。特此布闻。”中国商人们终于赢来了商战的惨胜。
在这场围绕着外贸结算方式开展的长达10年的商战中,双方都频繁地使用政治力量。争执时常从商人、商会之间,蔓延到上海地方官员与英国驻沪领事之间、乃至中国外交部(总理衙门)与英国驻华公使之间。商业的胳膊总是扭不过政治的大腿,不管中国官员们多么努力地维护华商的权益,只要当英方态度强硬、并滔滔不绝地引用此前签订的种种不平等条约时,中国只能无奈妥协。在丝绸结算方式的争执中,上海道台沈秉成最后屈从于英国外交压力,但他还是在《申报》和《北华捷报》上都发布了公告,解释了自己受到外商逼迫的种种无奈。
但胳膊总归有胳膊的用途,在政府有心无力的情况下,上海钱庄采用停发庄票这样几近商业自杀的极端行为,却意外地取得了胜利。这似乎表明,作为一种理应建筑在平等基础上的游戏,商业的问题最后还是要靠商业的方式平等地解决,“商事商办”,任何凭借不平等的政治力量压制对方的做法,最终伤害的一定是商业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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